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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经典案例⑤共同讨薪的故事
发布时间:2024-06-15 【告诉好友】 【返回上页】
 
            “我可以踏踏实实回家过年了”
 
  ——律师与农民工共同讨薪的故事
 
  今天,我们讲述的故事是一位农民工因雇主欠薪,连续三年的春节是如何过的。我们不难从中看到,因雇主拖欠工资给他的一家带来了什么。这个故事是千百个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生活缩影,也是对那些拖欠工资者的道德鞭挞和法律谴责。
 今天,我们讲述的故事还涉及到一位律师,他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帮助他人的诚心,三天时间要回了拖欠三年的农民工工资。这个故事是千百个律师为农民工追讨欠薪的缩影,也是农民工寻求法律以及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编辑手记
本案提要
 
  湖南贺顶武、周武松等49位农民工受雇于大包工头张某,在湖南某公司下属公司基建工程项目部从事施工。工程完工后,张某拖欠农民工工资153275元,数年一直未付。
 
  在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中,贺顶武既是农民工,又是周武松等另外48位农民工的小包工头。40多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作为贺顶武的雇工,他们只能找贺顶武要工钱,而贺顶武找大包工头张某索要欠薪,张某以种种理由拒不偿付。在工资被拖欠的数年春节,贺顶武四处躲债,有家不能归。
 
  2003年春节前夕,贺顶武的妻子为讨要15万元拖欠工资,携年幼女儿到大包工头张某家讨薪,甚至在张某家住了十几天还是拿不到工资,绝望之中吃老鼠药自杀,经抢救捡回一条命。
 
  也就是在这一年,秦希燕律师免费代理该案,通过找小包工头、大包工头、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层层追讨,终于为40多位农民工追回了拖欠三年的工资。
 
  湖南贺顶武、周武松等49位农民工受雇于大包工头张某,在湖南某公司下属公司基建工程项目部(公司)从事施工,工程完工后,张某拖欠农民工工资153275元,数年一直未付。
 
  在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中,贺顶武既是农民工,又是周武松等另外48位农民工的小包工头。40多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作为贺顶武的雇工,他们只能找贺顶武要工钱,而贺顶武找大包工头张某索要欠薪,张某以种种理由拒不偿付。在工资被拖欠的数年春节,贺顶武四处躲债,有家不能归。
 
  2003年春节前夕,贺顶武的妻子为15万元拖欠工资,携年幼女儿到大包工头张某家讨薪,甚至在张某家住了十几天还是拿不到工资,绝望之中吃老鼠药自杀,经抢救捡回一条命。
 
  也就是在这一年,秦希燕律师免费代理该案,通过找小包工头、大包工头、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层层追讨,终于为40多位农民工追回了拖欠三年的工资。包工头:一张白条欠薪十五万
 
  贺顶武是湖南宁乡县的一名农民,为养家糊口,辞别家人从老家到长沙打工。
 
  1998年5月,贺顶武作为小包工头,组织了40多位同乡的农民工到张某承包的湖南某公司下属公司基建工地上打工,当时约定工资在工程完工后支付,具体数额按工程量计算。
 
  2000年11月工程完工,但贺顶武等49位农民工没有足额拿到应得的工资。大包工头张某出具了欠条,承认尚欠15万余元工资未支付,并承诺在当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支付拖欠的工资。
 
  时间一天天过去,贺顶武等多次找张某要求支付工资,张某一直以工程亏损为由未支付分文。眼看要过年了,贺顶武只好带着欠条回到了老家。第一个春节:被欠薪者上门砸锅砸碗
 
  大年三十,贺顶武一家人围坐在饭桌旁准备吃年夜饭,大门却突然被人踢开了。同村的一位农民工带着几十个人闯入了贺顶武家,他们都是贺顶武组织在包工头张某手下打工的农民工兄弟。过年了,这些人没有拿到一分钱欠薪,只有找组织他们打工的小包工头贺顶武要钱。
 
  在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中,贺顶武也是被害人,根本无钱偿付其他农民工的欠薪,只好好言相劝,请他们再耐心等待。然而几十个农民工已经等了一年,每次支付工资的承诺都没有兑现,愤怒使他们失去了理智,掀翻了贺顶武家的餐桌,拿走了家中一些值钱的东西。
 
  一家人望着地上被打碎的锅碗和撒了一地的饭菜,妻子和女儿吓得大声哭喊,“这是造的哪辈子孽啊,年夜饭都没得吃,这日子怎么过啊!”站在旁边的贺顶武无奈长叹。这能怪他们吗,他们也是无奈之举,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还是得找张某要钱。年还没过完,贺顶武离家找张某讨要工资。
 
  在这一年中,贺顶武用尽了一切能用的办法,前后上百次找张某要钱。张某要么避而不见,要么推说工程质量不合格,要么说亏损没赚到钱……到后来干脆来了个“人间蒸发”,贺顶武怎么也找不着他了。第二个春节:贺顶武出门“躲债”
 
  2002年春节前夕,出门要债一年的贺顶武踏上回家的路途。
 
  贺顶武刚到村口,闻讯赶来的农民工兄弟就将他围住。自贺顶武离家后,他们一年没有见到他。此刻见到贺顶武回来了,他们各自拿出工资欠条要求兑现。看着兄弟们一双双期待的眼神,望着一张张举在空中的欠条,贺顶武无奈地向大家鞠躬:“对不起,对不起,我对不起大家,没要回钱,明年我继续去讨,一定给大家讨回来。”在场的农民工兄弟又一次愤怒了,他们再次来到贺顶武家,将家抄了个底朝天,连做饭的锅碗瓢盆都没剩下。
 
  这一年的春节,贺顶武没敢在家过,带着妻子、女儿躲到了外地,住在远房亲戚的一间小屋里。第三个春节:妻子在张某家绝望自杀
 
  第三年,贺顶武带着妻子、女儿一起到了长沙,一边打工,一边继续找张某要钱。一年过去,张某仍然没有支付贺顶武一分钱。转眼间又快到年关了,贺顶武的妻子带着年幼的女儿找到了张某家,但张某还是拒绝支付工资。妻子对张某说,你不给钱我就不走了,因为没有钱支付其他农民工的工资,我们一家人已无家可归,就住在你家吧。贺顶武的妻子带着女儿在张某家住了十几天,然而张某一家仍然跟以前一样生活,好像他们家里根本没有贺妻的存在。
 
  贺顶武的妻子住了十几天,眼看春节一天天接近,而张某根本没有还钱的打算。一天晚上,贺顶武的妻子堵住了要出门的张某要求他还钱。张某无情地说:“钱没有,命有一条,你自己看着办吧。”听着张某的话,联想到这么多年所受的委屈,绝望的妻子一气之下吃下了事先准备好的老鼠药,后经送往医院抢救才捡回一条命。经过此事后,张某搬了家,继续躲避贺顶武。秦希燕:蹲守三天找到张某
 
  眼看自己辛辛苦苦干活挣的“血汗钱”毫无着落,连妻子的“死”都不能使张某兑现工资,贺顶武绝望了,准备采取跳楼等极端方式要回应得的工资。
 
  2003年12月15日,正在干活的贺顶武听说湖南长沙秦希燕律师事务所成立了为农民工讨工资免费律师服务团,他怀着一丝希望走进了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
 
  上午,事务所的值班律师接待了他,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帮助。下午,秦希燕得知贺顶武一家人为追讨欠薪有家不能回、妻子还曾为讨工资自杀,秦希燕决定免费代理该案,义务为农民工讨回工资。
 
  2003年12月18日,律师秦希燕和小包工头贺顶武乘车一起来到了大包工头张某的居住地。
 
  车刚停在张某家门前,一位当地农民得知律师要找张某讨要工资,便告诉秦希燕,最近有很多人来找张某要工资,他总是躲躲藏藏。
 
  秦希燕敲响张某家的大门,开门人果然答复张某没在家,秦希燕决定等。一小时过去,两小时过去,一个下午过去,仍不见张某踪影。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通往张家的路上看不到一个人,秦希燕说:“明天我们继续来,一定要找到张某,讨回工资。”
 
  第二天一大早,秦律师和贺顶武再次到了张某家,得到的答复是张某一个晚上没回来。他们在寒风里蹲守一天,仍不见张某踪影。
 
  第三天,当秦希燕第三次来到张某家时,大门紧锁,家中空无一人。秦希燕认为,张某有多个住处,他极有可能住在别处以躲避债务。于是,一行人开车前往张某的其他住处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天中午,他们终于见到了久寻无影的张某。律师:介入追根溯源
 
  张某一看见贺顶武便大声吼道,“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秦希燕迎上前去,向张某出示了律师执业证并说明来意,而张某一再声称他承包该工程亏损了几十万元,根本无力偿付这些人的工资。
 
  交谈中秦希燕得知,张某之所以拖欠49名农民工工资另有原因,他在承包湖南某公司下属公司工程,并把工程分包给贺顶武,但发包公司至今拖欠张某部分工程款是导致其无法偿付其他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因素。
 
  交涉中,张某承认拖欠贺顶武等49名农民工15万元工资一事,证实拖欠工资的理由是因为湖南某公司下属公司未完全支付工程款两个基本事实。
 
  秦希燕将公司、张某、贺顶武三方工程承包的法律关系以及追偿该笔欠薪依法应遵循的法律途径告知各方,要求张某、贺顶武与其一道到湖南某公司下属公司,三方协商处理拖欠工资事宜。
 
  当天下午,秦希燕、贺顶武、张某一行来到湖南某公司下属公司,找到了当时的基建项目负责人,要求他立即支付拖欠张某的工程款,并告知因为该公司拖欠张某工程款,导致49位农民工三年无法获得合法报酬,贺顶武妻子绝望自杀的事实以及由此产生不利后果该公司应负的法律责任。
 
  然而,该基建项目负责人推说由于施工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方也就是建设单位湖南某单位一直拒绝支付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是公司方故意所为,而是出于无奈,并提出让贺顶武、张某等直接找建设单位要钱。针对公司的这一说法,秦希燕当场指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工程承包合同关系与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相提并论,更不能以此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秦律师表示,为查清案件事实,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法找建设单位了解情况,但依照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必须依法支付。经过半天的争论、解释、协商,该公司项目负责人明确表示,第二天下午15时到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支付拖欠农民工的全部工资。农民工:三天拿到了拖欠三年的工资
 
  第二天下午15时,湖南某公司下属公司的负责人准时来到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办公室,向贺顶武等49名农民工发放了拖欠三年的欠薪15万元。
 
  贺顶武,这个带领48名农民工追讨欠薪三年,几乎家破人亡的汉子,在拿到欠薪的那一刻双眼模糊了,不停地对秦希燕说,“感谢您,感谢大律师,不是您,我恐怕要不回这笔工资,今年春节,我可以踏踏实实回家过年了。”
 
  小包工头贺顶武追讨工资三年,在律师秦希燕以及法律的帮助下,自律师介入三天后,拿到了本应早属于他们的工资。
 
  以案说法
 
  农民工维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秦希燕
 
  贺顶武等49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是目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典型案例。农民工拿了欠条三番五次找包工头,其总是找各种理由搪塞,这些都是典型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下面结合我们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具体案例,谈谈农民工维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农民工维权存在的问题
 
  1.从农民工的特点分析农民工存在的问题。
 
  从我国农民工的形成、现状来看,农民工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显著特点:即三低、三多、三难。
 
  “三低”是指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工资待遇、文化水平。
 
  相对于城市劳动者而言,农民工从事的行业往往都是城市劳动者不愿从事的所谓低等职业;而在工资方面,农民工所获得的工资却明显低于城市劳动者,更谈不上福利和社会基本保险;通过对农民工的问卷调查发现,农民工普遍文化水平较低。
 
  “三多”指的是人员、劳动、纠纷。
 
  人员,据初步统计农民工已占企业员工总数的60%;劳动,农民工普遍存在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高、劳动量大的现象;纠纷,相对于城市劳动者而言,几乎每位农民工都与企业有着或多或少的实际纠纷。
 
  “三难”是工资清欠、人身安全、劳动保险。
 
  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难以得到清偿已不是个案,而是普遍现象;劳动中无安全保障措施,人身安全难以保障;大多用人单位很少给农民工缴纳劳动保险。
 
  2.农民工维权的主要问题是“四无”。
 
  劳动无合同。劳动无合同是指农民工在为用人单位从事某项劳动时,用人单位并没有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处于不确定状态,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往往以没有劳动关系或没有约定工资为由拒付农民工工资。
 
  工资无清欠。这已是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大概有95%以上的农民工的工资得不到一次清偿,有的工资拖欠时间长达五六年。
 
  安全无保障。农民工因追讨被欠工资、投诉用人单位等原因被殴打或因为无安全保障措施等受伤的不在少数,据不完全统计,10%的农民工有不同程度伤病。
 
  社会无保险。我国法律规定了五种社会强制性保险,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职业病保险,80%的农民工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险的范畴,在遭受工伤等情况下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有效的保障。
 
  二、农民工维权难在何处?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难以追回,有其主观上不愿支付的原因,也有客观上支付不能的原因。
 
  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在农民工追要工资时,又以没有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合同,与农民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不支付工资。
 
  老板无踪影。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时间均较长,少则几个月,多则五六年。农民工工资长期被拖欠讨要,与找不着老板有极大关系,即使找着了老板却已丧失诉讼时效。
 
  用人单位往往没有任何根据,便以农民工所做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不支付工资,这几乎成为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王牌”理由。
 
  建筑单位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建设单位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施工单位带资进场施工,致使施工单位资金全部用于工程建设,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此外,政府没有专门的维权中心,无专人负责农民工维权事宜,农民工即使进得了门,也找不到人等等。
 
  三、几点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制度
 
  1.制定“条例”,加强对农民工的保护,同时加重对违法用人单位的处罚。将劳动合同、人身安全、工资清欠等列入法律规范之中,作为禁止性的规定。对于违法单位和有关人员实行“双罚”制度,对违法行为恶劣,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从事特定行业的资格,加大违法成本。
 
  2.建立完备的法律援助服务机制。凡是涉及农民工的案件,法院一律免费立案,及时执行,必要时可先予执行。凡是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国家实行法律援助,由政府出钱为农民工打官司,将涉及农民工的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将农民工纳入法律援助的对象。
 
  (二)加强服务,强化政府职能
 
  创建由政府领导,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工商部门不予年检注册,税务部门不予登记,计委不批准立项,城建部门不审批,房地产部门不盖章,由劳动部门予以监察。
 
  (三)加强普法教育,加大农民工自身维权的力度
 
  1.加大普法力度,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培训机构,为农民工义务讲授法制课,提高其法律意识,促使其自觉维权。
 
  2.提倡农民工讲理讲法,发生侵权不应采取过激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依靠政府、依靠法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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