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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律师--恩施州实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发布时间:2024-06-15 【告诉好友】 【返回上页】
 

恩施州实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用人单位

来源:恩施晚报 作者:彭绪艳 编辑:曹贤炜

恩施晚报讯(全媒体记者彭绪艳 通讯员蔡定华)6月22日,州直参保职工许女士的家人在州中心医院办理生育出院结算时发现,不用去医保服务窗口申请办理,生育津贴就直接打到了单位账户。自5月1日起,我州推行女职工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服务模式,参保女职工在州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出院结算时,由所在医疗机构代为申报生育津贴待遇,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用人单位。截至目前,全州共有100人享受了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服务。

生育津贴是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根据《恩施州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精神,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对象为全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企业单位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保险连续参保缴费满6个月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断缴超过3个月以上的缴费年限重新累计计算。

此前,由于部分单位对生育保险政策了解不全面,申领生育津贴不及时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需在医保经办窗口办理相关手续。为进一步优化医保领域营商环境,自今年5月1日起,州医疗保障局在州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职工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服务模式试点,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大数据应用、权限下放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由过去的“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提高了政策送达的精准性和时效性,确保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政策应享尽享。

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对象,在州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津贴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代申报,单位和个人无需提交任何申请资料,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可在5个工作日内到账。

目前,州中心医院、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州妇幼保健院、恩施亚菲亚妇产医院、恩施华龙总医院5家州级定点医疗机构已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8月底前,全州所有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将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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