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晚报讯(通讯员沈一军 曾德金)7月15日,恩施市金子坝街道依法对魏某熙、彭某军在清江河河道管理范围内采挖云锦石危害堤防安全妨碍河道行洪一案举行公开听证。这是金子坝街道成立综合执法中心后,首次公开举行的行政处罚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北省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组织实施,全程历时两个半小时,录音录像、文字记录完整准确。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就违法行为当事人涉嫌违法事实、证据、法律依据、自由裁量权适用以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结论进行了现场陈述和说明,并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当事人充分作出了陈述申辩意见。双方围绕违法事实、法律适用、被处罚主体适格、处罚裁量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辩论。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告知书中的行政处罚幅度方面提出了陈述申辩意见。
随后,案件调查人员与当事人双方就有关事实、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和最后陈述。各方在审核无误的听证笔录上签字。至此,本次听证会顺利结束。
会后,听证主持人综合听证员意见,形成听证报告书,将结果报告给行政机关负责人,下一步将依法作出相关处理。
此次听证会的举行,是金子坝街道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程序的具体体现,给办案、涉案双方就案件争议焦点予以陈述申辩提供了公开透明的途径,是对行政处罚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也是对行政机关依法办案的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