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恩施日报 作者:王荣 编辑:杨旻
恩施日报讯 (通讯员王荣)6月9日,租车公司老板邓先生将一面印有“人民好警察 社会守护者”的锦旗,送到恩施州公安局高警支队恩来大队,感谢民警辅警为其保住价值40万元的车辆。
5月27日晚,恩施州公安局高警支队恩来大队民警宋滉带队在恩施北开展例行交通安全检查。20时30分许,恩施籍男子王某驾车来到此处,辅警万航例行检查要求其出示驾驶证,王某略带慌张地从车内取出,在一旁的宋滉觉察到异样,便对其驾驶证进行了精细检查。
“你刚刚出示给我们的这个驾驶证,是不是通过交警部门考试取得的?”
“那应该是没有!科目一我都没去考过。”面对民警的询问,王某坦言当时通过微信找某“驾校”报完名后不久,对方就将驾驶证给他拿来了。
经检查,王某出示的驾驶证防伪标识、字体材质、证芯编号等存在多处异常,结合王某所言,宋滉判断该驾驶证系伪造。
经查,2023年12月,王某在听人介绍“办假证、租豪车、再抵押、供挥霍”的“发财之道”后,通过网络渠道办理了一份有自己个人信息、照片的伪造驾驶证,以租车名义用该证件向几家汽车租赁公司承租了4辆豪车,转手给了唐某。唐某通过伪造车辆手续精心设计骗局,把租到的车再转手抵押到外地进行变现敛财,成功套现近20万元后,王某从中分得近7万元,和多家租车公司产生纠纷,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今年5月,手头拮据的王某产生自己弄车出去抵押的念头。5月27日,他使用伪造的驾驶证成功从租车公司承租到一辆奥迪车,并和外地某公司谈好以9.8万元的价格抵押,正要将车辆开往外地某抵押公司时,没想到在恩施北高速收费站被查获。
6月6日,王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被给予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5日,合并执行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该案中涉及的其他违法犯罪线索已同步移交恩施市公安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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