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 钟安国律师做客恩施电视台新闻六口茶栏目
标题:常熟台 捡到5400元假币 私自藏匿获刑半年
【配音】21日上午,常熟市人民法院对林某捡拾持有假币案,进行了宣判。
【同期声】法庭宣判 (林某)犯持有假币罪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配音】主审法官吴向阳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去年九月,刚来常熟不久的林某,无意中拾到了54张百元假币。捡到假币后,林某把这些假钞放到了随身的行礼箱内。之后来到了一家网吧上网。当晚,同在网吧上网的金某,因为天气冷,想找件衣服御寒时,无意中发现了林某行礼箱内的假币,于是向常熟警方报案。林某随后被警方依法控制。在法庭上,林某辩称,他没有主动使用假币,因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法官指出,这样的认识是错误的。林某要为自己的无知,付出入狱六个月的代价。
【同期声】湖北硒都律师事务所钟安国律师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持有面额四千元以上的假币 即构成刑法规定的非法持有假币罪 ,刑法规定的持有、使用假币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持有假币和使用假币都是犯罪行为,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恩施刑事律师-恩施合同律师-恩施离婚律师-恩施交通事故律师-恩施知名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