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钟安国律师做客恩施电视台新闻六口茶栏目解答法律问题
石家庄台:钻戒遗失 黑衣女子您捡了吗?
【同期声】 刘女士:当时我没有意识到丢了东西,过了二十分钟以后才发现钻戒掉了,下来找。
【配音】虽然苦苦寻找,但是刘女士最终还是没有找到自己的钻戒,经过查看眼镜店门口的监控视频,她发现可能是一名中年女子捡走了她的钻戒。
【同期声】
刘女士:因为当天有太阳,我的钻戒照上去比较亮,我看这个女的捡了以后还对着太阳看了一下。
【配音】监控视频显示,12点03分左右,有一名穿着黑色上衣的中年女子从刘女士的车旁经过,并且在车门前停留了一会儿,然后继续向前走。
【同期声】 刘女士:我觉得可能就是她捡了,我也报警了,查了附近的一些监控,觉得她可能就是在附近住。
【配音】 虽然已经报警,但刘女士还是希望这名女子能主动归还钻戒。那么,捡到贵重物品,不主动归还,这位黑衣女子算不算是非法侵占呢?
【同期声】 湖北硒都律师事务所钟安国律师:
我国刑法第270条明文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遗忘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是侵占罪。
因此构成侵占罪必须具备以下几点,一是主观上明知是他人遗忘物而有非法占有,二是客观上拒不退还,三是数额较大。因此,如果这名黑衣女子确实捡到了刘女士的钻戒,而且又拒不交还,将涉嫌犯罪。
刑法第270条还规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就是说侵占罪属自诉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就不会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
恩施刑事律师-恩施合同律师-恩施离婚律师-恩施交通事故律师-恩施知名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