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州城启动了“大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货车非法改装及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对非法加、拼装货厢栏板的一律予以现场切割并依法收缴,依法督促渣土公司自行整改到位,并严格执行“一超四罚”,对拒不配合整治工作、拒检逃逸、故意滞留阻碍交通等违法行为从严处理。笔者为相关部门严格执法由衷地叫好。
所谓严格执法,是指行政执法单位在执行法规或掌握标准时,不放松、不走样,做到严厉、公平、公正。那么,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如何才能取得良好的执法效果呢?
实践表明,只有通过严格执法,才能达到依法行政的目的和效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笔者认为,要让严格执法落到实处,一要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让制度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要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在执法对象面前人人平等,不得有选择性地开“路灯”,导致执法人员在执法对象面前散失了形象和威信;三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紧密配合。无论是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还是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都要依法依规履行和执行到位,不得相互“推皮球”,同时在执法过程中要紧密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严格执法说来简单,执行起来较难,但愿每一个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做到“严”字当头,把一碗水端平,把司法权关进笼子,全力打造“法治政府”,让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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