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市司法局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和诚信建设及示范所创建活动,将进行信用等第评定。
据悉,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与示范所创建活动设有五种情形,即五种等第:年度检查考核不合格所;年度检查考核暂缓通过所;年度检查考核合格所;规范化和诚信建设达标所;规范化和诚信建设示范所。以年度检查考核为基础,连续3年年度检查考核合格且无暂缓考核通过情形的律师事务所,为规范化和诚信建设达标所;规范化和诚信建设达标所经申报评定后,符合条件者将被授予规范化和诚信建设示范所。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人士介绍,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规范化和诚信建设达标以及示范所评定信息,将纳入律师行业征信系统,通过律师行业诚信体系平台对外进行动态发布。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和诚信建设达标不达标等动态信息,将载入律师信用档案,并通过南京司法行政网、市“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律师协会网等相关征信系统平台,向全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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