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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律师--低龄孕妈炒作触碰法律底线 暴露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盲点
发布时间:2024-06-15 【告诉好友】 【返回上页】
 
  据悉,近期短视频与直播平台被央视《新闻直播间》报道存在大量未成年孕妇、未成年妈妈和未成年二胎妈妈,这些靠低龄妈妈标签获得瞩目的群体,在平台的算法推送下,掀起争当“全网最小妈妈”“全村最小妈妈”的风潮,不仅触及伦理道德观念,传播不正当的价值观念,还触碰到了法律底线。
 
央视新闻视频截图
 
  事实上,一直以来短视频与直播平台就不断被爆存在低俗、色情、造假等乱象。4月2日,文化和旅游部查处了新浪视频、爱奇艺、美拍、UC视频等5家提供恶搞视频的网站,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的高限处罚。
 
  未成年孕妈背后,或存在犯罪行为
 
  作为一名律师,方燕认为从法律角度分析此次热议的话题,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第一,是否存在犯罪行为;第二,新生儿的监护问题;第三,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
 
  “视频中的未成年怀孕妈妈,他们中甚至可能存在涉嫌触犯刑法的犯罪问题,”方燕表示,“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与未满14岁的少女发生性行为,不管是否自愿,都按强奸罪论处。若女性为已满十四周岁的女性,男性与之自愿发生性关系,不会构成强奸罪。但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违背对方意愿,实施奸淫行为的,构成强奸罪,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除了“低龄妈妈”自身,身为陕西省儿童福利会副会长方燕还关注到了她们的孩子,“未成年孕妈一旦生下孩子后又该如何抚养,这将成为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
 
  未成年父母本身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新生子女并没有监护能力,根据法律规定应首先由未成年父母的父母,也就是新生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承担监护职责。方燕强调,“若这类新生儿最终无人监护则可能发生弃婴或更为严重的后果。”
 
  那么,短视频、直播平台,在传播甚至置顶推广这类价值导向存在问题的视频、直播时,是否存在违法问题呢?
 
  方燕认为需要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及网络视频直播平台监管两方面考虑,并且呼吁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更多关注网络安全监管规则的落实和执行,如规范网络内容的传播监管、规范观看对象的分级监管等。
 
  低龄妈妈成社会危害群体,平台难逃其责
 
  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洪明看来,最近在直播平台上博人眼球的未婚妈妈或者少女妈妈视频的存在反应了目前社会的状况——父母、家庭、学校对青少年群体监管不力。心智还不成熟的他们本身也是受害者,但同时又是社会的危害群体。
 
  这些未成年孕妈、未成年妈妈甚至有不少未成年二胎妈妈,正是因为平台的算法推送,使得他们不但依靠“低龄妈妈”的标签获得瞩目还掀起争当类似“全网最小妈妈”这种称号的风潮。
 
  而且这种推送是持续的,一旦平台使用者的观看了一次类似“低龄妈妈”的视频,平台会继续把相似主题视频推送给使用者,原本应该是“受害者”的低龄妈妈,却成了传递不良价值观的危害群体。
 
  中国社科院青少年与社会问题室副主任田丰认为,“如果青少年第一次看到不好的视频,它会继续推送,给青少年有一个非常负面的影响,觉得身边世界都这样。他觉得这种不正常的或者是违规的这种行为反而是正常的。”
 
  把受害者变成社会危害群体的过程中,短视频和直播平台难逃责任。
 
  目前,被点名的快手平台回应已经对低龄妈妈视频进行清查,并在其官方微博向用户致歉,回应已经查删了低龄妈妈视频,对个别影响恶劣的账号直接封号,并且表示关闭关联推荐功能,增补审核规则等。
 

快手微博截图
 
  随着快手表态而来的是争议,有网友表示这种现象存在很长时间了,不仅是低龄怀孕问题,还有更多负面内容长期存在,错不在关联推荐功能,希望快手加大对不良信息的监管力度。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6年11月发布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网络生态,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除了平台的监管,也有专家表示目前互联网环境对家长也提出了新要求,中国社科院青少年与社会问题室研究员朱迪认为,“互联网时代对家长提出了新的挑战,享受这个信息的包容性、开放性的同时,能够以身作则的方式,帮助孩子建立起互联网行为的规范和边界。”
 
  “新生代的未成年人,拥有更包容、更敏锐、有具创新思维的优势,但随之而来的便是对所谓“热点”、“网红”的追捧和效仿,他们更加需要法律及社会各界的特殊保护。”方燕强调。
 
  方燕指出,互联网企业的创新发展固然需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但规则绝不可随意践踏。没有秩序的自由与没有自由的秩序同样可怕,只有在法律制度的规范下互联网企业才能得到更好的生存和发展。制度只有得到贯彻执行才有价值,现行法律法规虽然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立法规定,但仍有并未涉及到的盲点,一方面没有明确具体的执行措施和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没有严格的追责机制和监管部门,仅在立法层面考虑而不关注法律的落实执行,未免大费周章却无甚成效。
 
  作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对于“未成年孕妈”问题有更多思考。她希望,社会各界也应始终关注并不断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通过立法、修法和执法监督议案等建议,让法律落地、让监督运行,确保更多的未成年人免受不良网络环境的侵害,让网络传播在创新中纯净发展,让未成年人在分享中放眼世界、在健康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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