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通讯员李启佑)日前,州委法治恩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恩施州“律师三进”工作规则(试行)》,旨在全面规范律师进村(居)、进接访大厅、进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等工作。
工作规则明确,具备较高政策理论水平、较强法律专业能力、较强社会责任感和一定执业经历的律师,经个人申请、律师事务所推荐,择优选择,可参与“律师三进”工作。工作规则还对“律师三进”的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方法、考核奖惩进行了全面规范。
近3年来,州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为群众购买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开展法治宣传1万余场次,参与信访案件化解9000余件,攻克信访骨头案20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