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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律师--州疾控中心关于问题疫苗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6-15 【告诉好友】 【返回上页】
 


恩施州疾控中心

关于辖区疫苗使用情况的通告

近期,媒体、社会和居民比较关注长春长生狂犬疫苗,及长春长生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生产的低效价百白破疫苗事件。对此,恩施州疾控中心就我州疫苗接种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

 

2018年7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飞行检查发现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狂犬病疫苗存在记录造假,所有涉事批次疫苗均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二、关于长春长生和武生所百白破疫苗

 

2017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长春长生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1和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抽检中发现效价不达标。通过核查我州疫苗流通记录,我州没有涉事批次的百白破疫苗流入,各位家长无需过度担心。

 

三、关于我州疫苗供应

 

百白破疫苗属于国家一类疫苗范围,我州一类疫苗均由湖北省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采购,由湖北省疾控中心统一冷链配送。二类疫苗由各县市疾控中心从省招标采购平台上向具备资质的厂家采购,全程冷链供应。全过程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请广大家长放心接种。

 

四、接种疫苗仍是保护健康的最好手段

 

疫苗是人类对抗传染性疾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广泛的接种疫苗,才能够在人群中形成有力的免疫屏障,请广大居民朋友科学认知、理性对待此次事件,坚持接种疫苗是保护健康的最好手段。

 

恩施州疾控中心将持续关注此事件,如有疑问欢迎拨打12320健康咨询热线。感谢大家对免疫规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恩施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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