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个人信息属于隐私,不能随意侵犯,近日,州城叶挺路西湖花园小区内张贴的多张“催款函”吸引了业主们的眼球。3月13日,恩施市公安局多警协同作战,经过深入调查,全面取证,查处一起侵犯隐私案。
3月10日晚上11时许,为达到让龚某向其公司偿还贷款的目的,北京某联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职员潘某、孙某、向某在该公司副总孙某杰的安排下,在恩施市叶挺路西湖花园小区龚某所居住的小区广场公示牌、单元楼入口大厅、电梯内及楼道等公共区域张贴印有龚某个人隐私信息及照片的“催款函”约20份,严重侵犯龚某个人隐私。
案发后,恩施市公安局组织刑警大队、六角亭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查明潘某、孙某、向某、孙某杰的身份,并依法将4名违法嫌疑人传唤至派出所。
经询问,潘某、孙某、向某、孙某杰如实交代了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
目前,潘某、孙某、向某、孙某杰均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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